Article 50

In force

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