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采取非开挖技术穿越市政设施的,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施工方案,并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

采取非开挖技术穿越市政设施,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或由施工单位出资,市政设施专业养护、维修单位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