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市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履行管理职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对市政设施定期巡视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组织维修,尽快恢复使用;

(二)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三)施工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期,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