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拴养犬只的绳链不得超过3米。除司法机关因侦查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在限养区除观赏犬外不得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

疫区犬只不准携、运出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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