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工会组织的建立、分立、合并,必须报经上一级工会批准。

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会组织撤销或者合并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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