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Chapter 9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Article 50Amended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