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Article 8Repealed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有1人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担任。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地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10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