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主管机关为了维护秩序,集会、游行、示威在下列机关、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可以在附近设置黄色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
(一)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党委和国家机关;
(二)省军区、军分区,驻陕部队及武装警察部队机关和部队驻地;
(三)省、设区的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要害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