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应当立足前沿加强科学研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应用科学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