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非机动车牌证丢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领,并交验车辆。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