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Repealed

各级财政的支农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比例应当不低于40%。

市、县(区)财政应当核拨农技人员的科技活动经费。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