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体育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从事涉及人身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3,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