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开发区内不得兴办污染环境而无切实治理措施的项目、技术落后或者设备陈旧的项目、产品属于我国产业政策禁止或者限制生产的项目,以及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