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专业技术人员在不侵害所在单位权益的前提下,可依法从事业余技术交易活动,并取得收入。

鼓励离休、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从事技术交易活动,并获得报酬。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