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县级以上代表一般每年不少于15天,乡、民族乡、镇的代表一般每年不少于7天。
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等各项保障。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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