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Chapter 6 奖惩Article 38In forc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设立科普奖励项目,用于奖励在本地区、本系统内对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设立科普奖励项目,用于奖励在本单位、团体内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