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战时实施快速动员的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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