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把本单位民兵、预备役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费开支计划,以保障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开展。

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举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共同负担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