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权流转变更登记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