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Repealed

教育、劳动保障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教育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