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市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