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开发下列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岗位;
(二)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所需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岗位;
(四)街道、乡镇、社区开发的便民、利民服务岗位;
(五)政府及其部门开发的其他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专项援助制度,保证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