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结合各自业务,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