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