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蒙古族代表所占比例可以高于其人口在全县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其他少数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Local Regulations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9,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