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而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无必要卫生防护措施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操作。

劳动者对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