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水利工程设施较多的乡(镇),可根据需要设置水利站,作为县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县水利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镇)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