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宗教性捐赠,但是不得强迫或者摊派。

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