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计划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