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警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