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