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Amended

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Local Regulations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