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关于事故等级和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情况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