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