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事业。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