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Repealed

未设镇建制的国有农(林)场场部及其基层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分别由国有农(林)场主管部门参照本条例执行,并服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