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提起诉讼的建议。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提起诉讼收集证据,需要有关行政部门协助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5,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