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Article 4In force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讨论、决定的议题,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听取省人大代表对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工作职责的反映;受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