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区社会治安,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民事调解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三)做好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绿化美化等公共事务工作;

(四)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

(六)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创办便民利民的服务实体;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下岗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

(十)依法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街道办事处指导居委会建立社区议事委员会,决策、协调、监督社区事务。社区议事委员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驻区单位代表、社区民警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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