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Chapter 4 开标、评标和中标Article 32Amended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