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征求意见的情况整理后,可以根据需要,印发给常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议参阅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