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产品、设备、技术、工艺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