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城市道路时,应当预留轨道交通通道,促进城市道路交通与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提高公共交通的整体效率。

Local Regulations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