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一)现场难以确认违法行为人的;

(二)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三)制止违法行为,防止危害扩大的。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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