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

(三)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四)热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奉公守法、清正廉洁。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培训、考核,并取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