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负责审议、协调、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下列重大事项:
(一)审议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的内容和调整方案;
(三)协调、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协调处理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