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和示范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组织引进重点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团队,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