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各方力量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