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居民户籍属于不同行政村的新村聚居点,由新村聚居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新村聚居点居民或者居民代表成立自主管理委员会,推选、更换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关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居民户籍属于同一行政村的新村聚居点,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召集新村聚居点居民或者居民代表成立自主管理委员会,推选、更换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居民代表由新村聚居点居民以户为单位确定一人,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中产生。

Local Regulations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