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送预拌混凝土的车辆不能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因建设项目的特殊需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能生产的;

(三)因抢险救灾等特殊原因确需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四)建设工程混凝土使用总量200立方米以下的。

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采取防尘、降噪和清洁地面等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